??近日,信用中国(吉林)网站披露,通化市贵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被罚。
(图源:信用中国(吉林)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通市自然资(支)罚字﹝2023﹞17号显示,该单位于2017年5月份,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昌区平岗路北侧地块建平岗山地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版)第四十二条,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72412平方米土地给东昌区人民政府,对非法占用林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没收;对非法占用的8363平方米林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共计25089元;对非法占用的64049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元罚款,共计128098元。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契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和房产税等多项欠税问题。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该公司今年还多次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公开资料显示,通化市贵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通化市贵隆房地产开发成员,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为:刘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