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北京女律师杨婷婷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确认,目前二审判决结果已出来:一审部分判决结果被撤销,确认了开发商和房产中介机构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样的结果杨婷婷表示“基本满意”。但她在长舒一口气之后,内心又是五味杂陈。
??一次三亚旅游度假,却阴差阳错地被房产中介带至40公里外的陵水土福湾购房。自此,作为一名北京执业女律师,却走上了长达7年的维权之路。
??所幸的是,案件的终审支持了她的大部分诉求,136万余元的购房款(认购金)在7年后也悉数回到她的手里。
??在纷繁复杂的楼市里,女律师杨婷婷的遭遇并非个案,类似的涉房矛盾纠纷每天都在发生。透过这起案件,我们应该要汲取怎样的教训,背后又有着怎样的反思呢?
??已退还全部认购金
??收到二审判决书后,杨婷婷并不觉得意外,因为判决结果与她预料的差不多。
??“在庭审前,双方被召集坐下来进行了一次调解,她做了一些让步。”杨婷婷说,海南购房一事,前前后后折腾了我长达7年之久,我已身心疲惫,不想再在这件事上耗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
??7年前,北京女律师杨婷婷在三亚度假期间,被街头散发房产广告的中介人士带至海南省陵水县土福湾的清凤海棠长滩项目看房,并当场认购了“一期8栋1804号”房源,之后支付了超过30%的购房首付款,即136万余元认购金。(详见本报《消失的“1804”:女律师海南购房维权7年未了丨深度》报道)
??后来杨婷婷得知,清凤海棠长滩项目根本就没有“1804号”房源,该项目高层建筑最高才15层。
??在多次交涉无果、投诉无望的情况下,2023年1月,杨婷婷将项目开发商陵水阳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实业公司”)、房产中介机构房歌(海南)信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房歌公司”)诉至陵水县人民法院。
??杨婷婷的诉求包括:解除双方签订的《清凤海棠长滩认购协议》,退还136万余元认购金,以及要求开发商等承担双倍返还认购金136万余元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