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7 14:42:34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董事长陆申先生、总裁唐钧先生及财务总监刘显奇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部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0,321,143.52元,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032,114.3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29,882,007.31元,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20,171,036.48元。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1,083,370,8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65,002,252.3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55,168,784.10元结转下一年度。
六、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