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09:52:20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市房屋租赁协会、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相关房屋租赁当事人:
为全面贯彻 《住房城乡建设部欧洲杯开户app: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欧洲杯开户app: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深府规〔2019〕7号)、《欧洲杯开户app: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府规〔2019〕8号)等文件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效率,我市将增加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在线办理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自2020年11月13日起,在租赁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的基础上,增加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在线办理渠道,具体如下:
(一)适用主体: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均为自然人。暂不适用于房屋租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企业等商事主体的情形。
(二)房屋类型:自然人拥有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厂房和物流仓储用房及其他用房。
(三)业务功能:包括网上签订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注销。
二、在线办理渠道
(一)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智慧租房”在线办理,需在线提交的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网签备案操作指引》。房屋租赁当事人可在线查询办理进度。需要纸质备案证明的,自行选择以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使用平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信息授权,对个人身份信息实名认证、产权信息在线核查和电子租赁合同线上签约等,在手机上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将会立刻收到租赁备案结果,实现登记备案的“秒批”功能。
(三)对于不符合“秒批”的情况,系统即时受理,并将租赁当事人申请事项转办至房屋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依照现有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其他事项
不属于本通知第一条所列范围的其他房屋租赁备案事项,房屋租赁当事人可按现行做法,在租赁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网签备案操作指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