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9 09:50:27
政策——东莞:单位不缴公积金或最高罚5万
近日,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存缴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集办法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维持不变。单位应当确定一个缴存比例,特殊情况下需采取多个缴存比例的,不能超过三个。另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会按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