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7 09:40:41
政策——广东佛山:暂停建经适房 已建只租不售
广东佛山市住建局于日前公布的《佛山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已建的按照只租不售的原则,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畴。而对于政府管理的直管公房在原租户退出后,可纳入公租房管理。已签订廉租住房或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的租赁期满后应改签公租房租赁合同。佛山保障房强调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户籍家庭住房基本得到保障、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有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