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4 14:15:03来源:中房网
二. 不同国家的相关政策
1. 国外的相关政策
①日本
日本早在1951 年就颁布《日本公营住宅法》,该法的宗旨是“以低廉房租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者提供住宅”,并且规定房源可以通过政府自建、购买、租借等方式提供。国家要对地方政府的公营住宅事业提供财政、金融和技术上的支持。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自建、购买和租借公营住宅可提供除去土地费用一半的资助,翻建住宅可补贴1/3 的费用。值得一提的是,公营住宅法还专门提到,廉租房并不等于低质房,必须依照法定标准建造,而且要健全防火防灾措施。廉租房多为中小型实用户型。这一法律颁布之后,在日本的车站等繁华地区附近,出现了大量有着“都营住宅”、“区营住宅”、“市营住宅”等字样的“公营住宅”,在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各级政府为低收入者建造的廉租房,地理位置往往很优越,并非安置在穷乡僻壤(图1)。
②美国
1960 年代末期,美国芝加哥的公房居民被迫居住在极其贫困的地区,居住环境非常恶劣,并且社区还被隔离,因此公房居民联合起来状告芝加哥住房局,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最终,法院判定芝加哥住房局与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歧视黑人租客,让他们统一住在被隔离的黑人社区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之后,出现了一种信念即公共住房以及政府支援的住房不应该集中布置,应当合理的分散布置,这促使美国联邦住房政策发生改变,要逐渐改变以往的社区分离现象,各地开始出现混合式的发展。1990 年,美国国会通过“混合收入新社区策略”,主要是提倡不同阶层混合居住,达到居住和谐,不同阶层都有住房,都能有共同的公共空间,减少居住分化的现象,这已经成为国家住房政策重要的一部分。
例如美国马里兰州蒙哥马利郡,政府强制要求,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只要超过50 个住宅单元,就必须包括15% 的中等价格住宅单元(MPDU),这些MPDU 单元,其中2/3 是给中等收入的首次购房者提供的,另外的1/3 就由当地的住宅委员会或者非营利组织安排,同时,政府规定的建造者可以在土地上多建造22% 的住宅单元作为奖励,前提是必须满足当地的规划要求。
③法国
同美国相似,法国在20 世纪60、70 年代由于其经济的飞速发展,很多非洲居民移民到了法国,住进政府修建的廉租房,在那里生儿育女。由于经济以及权利的差距,当地法国白人逐渐搬离,使这类地区成为名副其实的阿拉伯移民聚集区,从而加大了与法国主流社会之间的距离。失业、贫困、歧视充斥着整个居住区。新一代的移民青少年为了表达不满,在2005 年和2006 年发动两次社会大骚乱。社会学家开始关注大城市和郊区的住宅分布状况,发现过去那种泾渭分明的富人区和穷人区导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因此,法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城市更新法则”,不再对富人区和穷人区进行分割,而是尝试贫富混居的做法。“城市更新法则”规定,第一,强制规定每个城市都要建立一定数量的廉租房,所占比例大概是总住房面积的20% ;第二,将廉租房融入普通的商品房中,与之形成统一的居住区,这样不同收入、不同职业、不同背景、不同阶层就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空间中;第三,当开发商开发大型的新楼盘时,法国政府要求必须建设一定比例的廉租房,通过这种强制性的方法,促进居住融合,改善贫富隔离。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不同阶层之间的交流,使彼此的生活有了交集,不是完全的分化隔离,社会性的问题也随之减少了许多。
2. 国内一些城市的相关政策
近年来,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日益严峻。我国政府也开始重视低收入人群的居住状况,并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并颁布了很多政策来解决这一问题。2007 年11 月,建设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于2007 年12 月1 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条件困难者家庭提供的住房。《办法》明确,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等。新建廉租住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此外,新建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要控制在50m2 以内,建设布局也要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
在国家宏观政策的背景下,各地政府也有具体的政策扶植,以南京、重庆为例:
①南京
南京市之前的保障房片区基本上选址在城郊建设,而郊区化更助推了贫富居住空间分离化。为了避免这种贫富分居,南京市政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商品房用地出让时,合同中需明确配建保障房的比率,比如刚性配建比例不得低于20%~30% ;低收入者在就业上没有空间选择权,必须在住宅周边就业,故需提升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规的指标标准,学习借鉴国外的新经验,确定不同阶层混居的比例,并且还要求所有保障房居民与商品房居民混居,保持建筑外观没有差异,只是内部面积有别。
②重庆
重庆近年来为了提高保障房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完善了保障房的建设制度,以高品质、高标准为原则,实行保障房商品房无差别的混建模式。首先要选择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区,并且参照商业楼盘的标准配套建设学校、医院、商店、银行、图书馆等设施和场地。其次,物业方面,保障房与商品房共享专业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避免社会阶层隔离形成贫民窟,促进和谐的社区发展。同时根据地段、开发层次、申请人数等的区别,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在每一个住宅小区中的比例有所不同,其混合居住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同时其与商品房的同时开发、同时建设,也有效促使了社会个阶层的有效混合。